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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查冒名顶替在校生 罗彩霞身份仍未恢复 2009-11-16 08:58
对这则“索赔失败”的报道,罗彩霞的委托代理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强称其“系误读”,罗彩霞则斥其为假新闻。 罗彩霞对记者说,今年6月,一名自称邵东县公安局人员的男子用座机联系,要求她回邵东做笔录,并告知她的案件已经到了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可律师回拨电话后却被告知不是邵东县公安局。 此后,罗彩霞对王峥嵘刑事案件进展一无所知。“我和我的家人从来没有向北塔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怎么会说我索赔失败呢?对于公诉案件的开庭我和律师都毫不知情,且我也非原告,哪来的‘至今为止,未接到罗彩霞的上诉请求’之说呢?” 罗彩霞说,王峥嵘得知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败露后,并没有立刻主动和我联系,反而要求我更改身份证号码,放弃已考取的导游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二级证等证件,并提出支付一年导游工资,让我重新考取导游证等无理要求。“索赔失败”的报道让很多人误解是我不给人家改错的机会,说我得理不饶人,让我百口莫辩,受到很大的精神伤害! 实际上,罗彩霞遭受攻击和谩骂并不是从这则报道开始。今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以《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上大学》为题独家报道了“罗彩霞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后,网络上出现了很多声援罗彩霞的帖子。然而,进入6月,“让我们关心王佳俊,因为人道;我鄙视罗彩霞,因为她的行事方式”等帖子大量出现,这些帖子指责罗彩霞“得理不饶人”、“害了王佳俊”等。 一夜之间,网络舆论从“挺罗”变成了“倒罗”,罗彩霞难以承受各种谩骂和攻击,只能跑到沈阳一远房表哥的学校躲了起来。 “对一件事,大家的看法可以不一样,毕竟世界观不尽相同,但骂我的帖子中不排除某些人用心险恶。”现在,罗彩霞已经能用比较平和的心态看待网络上的留言了,当同学昵称她“彩彩”的时候,她还纠正说:“别叫我彩彩,叫我‘罗毒蝎’、‘罗恐龙’,要不叫‘罗芙蓉’。” 甚至,有一次她还专门整理了网上谩骂她的文章,准备发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因为太多了!” 被改变的不止是罗彩霞一个人。 因为最早从王佳俊妈妈杨荣华那里确认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实,她的姨妈曾被杨荣华多次追着咒骂。并受到了“第一个就要打死她姨妈,她是罗彩霞的幕后操纵人”的威胁。 “我姨原来大大咧咧、无忧无虑,现在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我们原来的生活单纯又简单,忽然接触了太多的东西,再也不能回到原来的状态,这件事对我们家一辈子都是阴影。” 只有爸爸的变化让她高兴。爸爸只有初中文化,原来不关心新闻,上网只会看电影。现在一有女儿的新闻就会给罗彩霞打电话。 相对王峥嵘的刑事案件,罗彩霞更关心自己的民事诉讼。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王峥嵘、贵州师范大学等7个单位和个人,索赔经济损失3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 诉讼的每一次波折都让她提心吊胆。原来三次申请立案被拒绝让她绝望,邵东一中提出管辖权异议也让她揪心。 妈妈一次次打电话问她案件的进展。 “我能说什么?说‘等程序’对妈妈来说太文了,听不明白。她让我催催律师、催催法院,可催了又有什么用?” 11月9日,罗彩霞的律师到天津市一中院领取了邵东一中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状,民事案件离实体审理的路还很长。 罗彩霞向记者证实,在律师的建议下,今年6月,她已将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院长唐昆雄教授追加为第8名被告。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王佳俊赔偿经济损失4199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唐昆雄与其他6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在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中,唐昆雄违反教育部规定,代领了录取通知书,成为王佳俊冒名顶替上大学得以成功的重要一环。 2009年5月20日,贵州省教育厅纪检组长杨仁远表示,将根据湖南方面对王峥嵘的调查结果确定唐昆雄是否存在其他问题,但调查结果至今仍未向媒体公布。 罗彩霞说:“我的事件曝光后,我接到了不下10个求助电话,他们的经历有的和我一模一样。起诉唐昆雄是希望查出真相,给干这种事的人以震慑,也让和我有类似经历的人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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