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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涉嫌偷税遭举报 慈善事业监督路在何方 2009-11-16 10:39
中国日报网消息:“滴滴”清脆的短信声响起,“您号码为RF620407293CN的邮件于2009年9月17日9点40分已由国家税务总局签收”。看到这条短信,王海放下手机,笃定地告诉记者,16号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向国家税务局举报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的举报信,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收到了。 9月23日16点29分,编号为EI615007324CN的快递件带着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的民事诉状发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王海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农夫山泉通过发布慈善劝募广告的媒体公布自2001年起至诉讼时,依照慈善劝募广告所代理消费者捐款的详细账目和使用情况。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的举报信和起诉状将农夫山泉“一分钱捐赠”事件再次推到了公众的眼前。 王海举报农夫山泉涉嫌偷税 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负责人王海认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广告:“两块一根的跳绳,20元一副的球拍,一个像样的篮球架……从现在起,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孩子们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钱”和“一瓶水,一分钱。每喝一瓶农夫山泉,你就为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出了一分钱。饮水思源,农夫山泉。”均属于慈善劝募广告。 这些不同版本的慈善劝募广告都没有声明有效期,也没有给消费者设定限制性条件,截止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提起举报之时,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仍没有通过广告声明撤销相关承诺,这就意味着自该广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消费者只要每消费一瓶农夫山泉,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就将代理消费者向水源地的贫困孩子捐一分钱。 既然广告中明确地表示了捐赠主体是消费者,而非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免税权利也应属于消费者。但是,据媒体报道,2006年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将宋庆龄基金会为其开具的捐款收据用作免税依据。因此,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站在举报信中认为被举报人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多列支出以欺骗、诱导的方式偷税。 企业做公益,多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提高品牌在消费者中的口碑,有时,也是为了获得实实在在的免税优惠。 勾股传媒合伙人、资深广告人杜勇分析说:“公益行为只有为企业带来有形或无形的利益回报,那么捐赠才能成为一种可持续、可扩散的企业行为。实际上,此类公益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是企业的行销道具。既然是行销道具,是商业行为,那么让最小化的商业成本撬动最大化的预期价值是经济社会的真理,成本永远不会是越多越好,打一点擦边球也无可厚非(当然是不违情违理违法的前提下)。如果反过来,对企业主而言是厚道,对市场部而言则是笨蛋了。” 但杜勇觉得“农夫山泉公司只是代消费者捐赠,免税也是消费者来免税……”的观点有些抬杠,毕竟捐款还是从农夫山泉公司的销售利润中拿出来的,那么作为公益行为的组织者或捐赠的执行者,政府和社会都应该相应地给予农夫山泉公司一定的鼓励,这种鼓励当然可以是国家免税政策的倾斜。 “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可操作性来说,消费者有必要拿这一分钱去申请办理免税么?”他最后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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