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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半年收到两万举报 2009-11-17 09:10
举报内容确保不泄密 收到举报,10个工作日内要反馈 记者:如果我是举报群众,应该怎么使用网络举报系统? 周小莹:可以直接访问我们的网站,或者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访问。进入网站之后,设定有10秒钟浏览《举报须知》的时间,之后方可在页面底部点击“开始举报”,进入“举报注册”页面,填写完注册信息并设定密码后,可进入“举报内容”页面,按照所设项目及提示逐项准确选择,核对无误便可点击提交了。 记者:怎么保证群众的举报内容不泄密呢? 周小莹:为了确保不泄密,我们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上岗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严格的保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保密部门及我院保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禁外网计算机(非涉密)与内网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交叉使用,坚持每周导入、导出信息使用光盘刻录。 与此同时,我们在网站前台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器,办信后台设置了封闭的内网办信系统。举报、查询前台和办信后台实行物理隔离,前台、后台采取了防火墙、证书、密钥、权限、端口绑定等多重安全措施。办信系统设置了管理、办信、领导监管三种权限,并设置了严格的操作规程。 记者:举报群众怎么得知反馈,会不会出现“石沉大海”的情况? 周小莹:不会的。对待网络举报信息,我们的要求是“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回复分为程序性回复和实质性回复,要求规范性回复和个性化回复相结合。作为程序性回复,当事人会在举报信息发出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系统发来的通知,表示已经收到举报信息;会在举报信息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收到系统对举报信息进行分流处理的情况反馈。对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息,系统会给予实质性回复。 记者:对一些无权办理的举报信息怎么处理? 周小莹:信息办理和分流情况是这样的,首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95%的举报信息是转到下面法院办理的,逐级转交有关地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其次坚持“按职能受理,依法依纪办理”原则,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受理的信息,及时回复告之其怎样享有和行使自己的诉求权。如“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审判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符合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条件,本网站无权做出实质性回复,请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或“请参看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中的诉讼类或信访类法规,依法行使您的上诉、申诉或涉诉信访的权利”。 第三就是坚持“规范办理,及时办理”。 “祝您健康”写入答复语 人性化回复,不拒绝匿名举报 记者: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进行“程序性回复”的? 周小莹:(调出一份网站办信系统记录)这是我们给河北一位70岁老人的答复记录,在“人工答复”这一栏,我们的工作人员是这样答复的——“老人家: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尽快转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一有具体结果,我们将立即告知您,请注意查询。您在信中提到已经70高龄,建议您以身体为重,轻易不要出门上访,真诚祝愿您健康长寿。”这属于程序性回复。 记者:回复非常人性化,我没有想到。匿名举报受不受理? 周小莹:我们提倡“实名举报”,但不拒绝“匿名举报”。合理处理“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的关系,主要是为了更多地发现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我们也非常理解群众选择“匿名举报”的心理状况。 无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我们都希望举报人能够据实举报,我们在《举报须知》中还特别提示:“凡属通过本网站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记者:我一直有个疑问,在基层和很多欠发达地区,网络并不普及,而很多信访事件发生在基层,怎么照顾到这些上网困难的群体? 周小莹:现在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的方式是多样化的,网络举报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等多种方式。在网络没有普及的地方,可以采取其他的举报方式享有自己的监督权和诉求权。 网络举报的开通,一方面拓宽了与民沟通的渠道,另一方面强化了警示作用。我体会:它是一扇服务群众的窗口,既方便当事人及时表达诉求,也方便了我们快捷处理群众举报;它又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提醒法官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编辑:马原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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