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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互联网络发展面临法律危机

2009-11-26 08:00

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 11月26日评论版头条:近来,一些记者经过明察暗访,发现了一些互联网络经营者实行信息屏蔽的内幕。在调查采访的过程中,他们还发现一些职业互联网络“删稿人”。这些人大多记者出身,活跃在各个商业网站,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删除互联网络上的信息,并且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从有偿新闻,到有偿“不新闻”,中国的新闻行业正在受到商业大潮的冲击。反映到互联网络领域,越来越多的互联网络利用自己的新闻传播权,牟取巨额的商业利益。最著名的案件就是“三鹿奶粉”案件,搜索网站得到企业巨额公关费用之后,明目张胆地删除有关信息。这是一种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非法行为。

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的主管部门在事后并没有对这个搜索网站给予严厉的处罚。或许在有些人看来,掩盖事实真相、屏蔽有关信息,是行业主管部门经常性的行为,如果对商业网站痛下杀手,那么,很可能会引起反弹,从而引火烧身,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因此,在处理这一事件的时候,只是要求商业网站有所收敛,而没有从根本上采取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部分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站的这种经营模式感到忧心忡忡,他们认为这种现象持续下去,很可能会出现剥夺公民话语权的现象。笔者认为这不是耸人听闻。当前我国互联网站鱼龙混杂,各种信息铺天盖地。人们希望通过自由的无约束的竞争,去伪存真,实现整个社会的透明化。但现在看来,这种看法可能过于天真。假如互联网站借助于自己的信息发布权和新闻报道权,不断地向公众提供错误的信息,或者利用自己的话语权,有意识地掩盖事实真相,那么,非但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增加社会的透明度,反而由于有条件披露、转移公众的视线,从而损害公众的知情权。

过去人们总以为,互联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借助于互联网络发表意见。在互联网络时代不可能掩盖事实真相,损害公众的利益。但残酷的现实表明,互联网络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政府的控制,但终究会受到商业资本的羁绊,商业网站为了利益的最大化,必然会屈从于某些资本的压力,在信息的发布方面实行“商业化控制”。而一些互联网站搜索引擎的运作模式,更加重了人们的疑虑,使人们真切地意识到,如果仅仅从道德的角度进行谴责,而不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那么,商业网站将会越走越远。

可以毫不客气地说,中国的互联网络发展正面临着深层次的法律危机。类似于职业删除信息的企业和个人的出现,说明中国的互联网站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如果不制定科学的法律,引领着互联网站向正确的方向发展,那么,互联网站很可能会匍匐在商业资本的脚下,损害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剥夺公民的知情权。

现在,仍然有一些人希望借助于行业自律规则,解决互联网站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但在笔者看来,这样做无疑是与虎谋皮。当前互联网站的盈利模式千差万别,但是,资本决定一切。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力量,就可以摧毁互联网站的价值观念,就可以让互联网站乖乖地听命于商业企业的召唤。互联网站本身是一个特殊的信息载体,但它首先是一个商业主体。互联网站尊崇市场的法则,而不是新闻职业道德。如果用新闻自律模式解决商业网站经营中出现的法律问题,那么,很可能是缘木求鱼。

所以,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新闻传播法,对互联网站中存在的非法经营问题,特别是借助于广告形式聚敛钱财,主动为商业企业“消灾”的行为制定禁止性规范。可以这样说,商业网站屏蔽负面信息的做法,比现在新闻界出现的有偿新闻更为严重,因为它不是增加信息的供应量,而是通过技术手段消除或者屏蔽有关信息,从而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可以设想,如果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那么,受到损害的将不仅仅是少数人,所有不明真相的公众都可能是潜在受害者。

未来的新闻传播法应当对互联网站的经营模式作出具体的规定。如果刊登新闻作品,必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删除互联网络使用者发布的信息,那么,应当征得互联网络使用者的书面同意;如果删除有关负面新闻,那么,必须说明正当理由;如果从事广告宣传,那么,应当符合特定的程序。

总而言之,现在这种自由删除有关信息、新闻与广告不分的现象再也不能持续下去了。如果允许商业互联网站采用目前这种经营模式,通过信息选择获取巨额收益;如果允许职业删除信息企业或者个人存在,那么,中国的互联网络世界很可能会变成掩盖事实真相、转移公众的视线,有条件披露信息的混乱世界。中国互联网络的发展绝对不能误入歧途,国家必须制定法律彻底扫除这种歪风邪气。(作者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乔新生     编辑   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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