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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被分食老虎可能系中国最后野生印支虎

2009-11-27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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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

是自卫还是故意猎杀成焦点

25日庭审时,6名被告人中只有康万年和高祖桥请了辩护律师。庭审中,康万年的辩护人称,主观上康万年带猎枪是为了防身,与老虎偶遇并抬枪猎杀老虎属于自卫;康万年有悔罪表现和立功表现。公诉机关则认为,康万年捉石蚌根本用不着枪,其带枪的目的绝不单纯。

康万年的辩护人还指出,“村子就在保护区旁边,村民遇见野生动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甚至多次出现村民被大型野生动物袭击,致残、致死的情况。”他说,特别是康万年,对于大型野生动物的戒备心更强,这和他们家族的几场变故有关。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提出48万元赔偿

案发后,警方在康万年家中共计缴获两支枪,其中一支便是本案中猎杀野生虎的猎枪。25日在法庭上,康万年称枪是今年1月他在勐伴镇从一老挝妇女手中以2600元购得的。另一支枪是被告人白治权2002年9月以600元欠款从别人手中抵押而来的国产制式56式半自动步枪,去年8月,康万年以狩猎为由,从白治权家中借走了这支枪。

庭审中公诉方认为,康万年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公诉机关还提出了48万元的赔偿(枪杀老虎造成的国家损失)。

纵深

人命值钱还是虎命值钱?

在西双版纳,村民和野生动物的较量一直受人关注,也一直是一个难题。仅康万年家30年间就曾三次遇见猛兽。

1979年6月,当时康万年才7岁,他的父亲康家林看护玉米时被“老熊”咬住了面部,因疼痛发出的惨叫声被村民听到,可是等村民把“老熊”赶走,康家林的面部已经血肉模糊,住院两个月才捡回一条命,所有费用全部自己承担。出院后,康家林失去了右半边脸和右眼,从鼻子到下巴的部分只剩下一个恐怖的黑洞,可以直接看到喉咙,每天只能依靠这个“黑洞”送进细软的食物。25日,65岁的康家林看着被告席上的儿子相当激动,发出只有家人才能听懂的咿咿呀呀的声音。

相同的悲剧在16年后再次发生在康家,康家林的哥哥康家富惨死在野象的脚下。1995年5月的一天,康家富在外出放牛时遇见了野象,被大象放倒后踩在脚下。和康家林不同的是,相关部门给了600元钱作为康家富的安葬费,不过这丝毫不能减轻康家人的悲痛。时至今日,他们依然拿出当年的康家富赔偿太少一事证明康万年杀虎情有可原,“人命就不如虎命值钱?”法庭上,公诉机关对康万年杀虎的民事诉讼是“赔偿48万元”。

康万年是康家三次面对猛兽的唯一“胜利者”,不但要了老虎的性命,并且食其肉、取其骨,但是这场胜利的代价也相当沉重,让他可能面临48万元的罚金和牢狱之灾。

25日庭审时,旁听席上坐满了人,他们除了关注康万年的命运外,也想从法律中找到困惑已久的答案,如何面对野生动物?如何在保护村民财产甚至性命的同时保护野生动物,成了难题。

编辑:肖亭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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