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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产业新政或年内出台 重组孕育超大钢铁集团 2009-12-04 08:43
重组将提速 民营企业间联合重组受鼓励 ●在未来钢企兼并重组后的产能问题上,将实施“有上有下”的方式,即新上项目将结合老旧、落后项目的消失 ●到2015年,全国将形成1至2个规模达亿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形成若干个5000万吨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集团 ●中国钢铁产业正在由中西部地区转向沿江、沿海地区,由资源条件较差和环境容纳能力较差的地区转向东部沿海地带 中国日报网消息:由工信部牵头对《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进行调整和修订的工作已近收尾。日前有权威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目前该修改草案正在征求部门和企业意见进行讨论和修改,或将在今年年底前公布。新政或将改变过去单纯以设备规模为淘汰标准的“一刀切”模式,而将标准覆盖到整个生产线上,综合考虑装备水平、能耗、环保等指标对企业进行考核。同时,国家将更加鼓励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对跨区域整合将给予优惠的税收、贷款等鼓励政策。 可以看出,和以往的“一刀切”相比,新的政策将更加具备可操作性。政策调整的同时也为产业兼并重组提供了新的机会,宝钢、鞍钢、首钢、山东钢铁集团和河北钢铁集团的整合将成为后期关注的焦点,以大型集团化为主的钢铁格局正逐步走向清晰。 淘汰落后产能的“老办法”将有所改变 据了解,目前实施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是2005年制定的,由于钢铁行业现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旧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发展,目前正在修订中的新政策中包括中国钢铁产业定位、调整产业集中度、产业布局调整方向等10项主要内容,与旧政策相比,新增了循环经济和外贸政策两个篇章。 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新政策还在讨论和修改当中,在产业准入方面,以往通过提高高炉标准来淘汰落后产能的“老办法”将有所改变。“我们将对炼钢整个生产环节逐一制定标准,从生产工艺和环保等方面都要进行规定和限制。”上述人士表示。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减低对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比单建高炉更高的购置成本也将制约企业盲目扩建。 “单纯以400立方米搞‘一刀切’是不符合我国实际的,随着炼铁技术的不断进步,不少小高炉在相关冶炼指标上已不逊于大高炉。在某些产品上,其实也不需要那么大规模的高炉。”一位钢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实际上,以高炉为基础的考核标准,加速了各地企业盲目扩建高炉,导致产能进一步扩大。因为大型高炉对入炉矿石要求较高,所以钢厂对进口矿的依赖也加大,不利于铁矿石谈判。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2011年底前我国将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相应淘汰落后炼铁能力7200万吨、炼钢能力2500万吨。在新的设备规模下,我国钢铁业对于国际铁矿石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增加,这对于每年本已十分艰难的铁矿石谈判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此外,在调整产业集中度方面,政府将更加鼓励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除了将构建大型钢铁集团外,同时也鼓励民营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未来钢企兼并重组后的产能问题上,将实施“有上有下”的方式,即新上项目将结合老旧、落后项目的消失,从而淘汰落后产能,实施结构调整,达到从总量上控制产能的目的。 “从这个角度上看兼并重组是整合产能的最有效途径,因此不仅可以促进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兼并步伐,同时也将促进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上述人士说。 “在产业布局方面,原本散乱的钢铁布局将逐步向沿海地区转移。”上述人士说。与此同时,新政策将从税收、贷款等多方面鼓励企业进行跨区域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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