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3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为大家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与网民在线交流。童建明表示,从内外两方面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
[主持人]检察院系统自身的执法不严和腐败问题靠什么来监督?有什么样的制度保障?
[童建明]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加强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这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对此,检察机关自身的态度是明确的,就是正人必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更自觉地接受监督,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新一届高检院党组更是把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了对自身执法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
在接受外部监督方面,除了在诉讼程序上自觉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律师的制约处,主要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民政协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舆认监督等。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络工作办法,并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与此同时,继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深化检务公开,广东、北京等地探索实行了"阳光检务",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加强内部监督方面,颁布了《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在横向方面,实行职务犯罪的办案工作分工负责,在内设机构之间实现相互制约;完善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纵向方面,发挥上级检察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对职务犯罪实行"双报备、双报批"制度;全面推行了检务督察制度,高检院和省级检察院普遍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加强对办案安全、办案纪律和检容检风等方面的监督。去年高检院先后派出多个督察组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的61个检察院接待群众来访、公诉人出庭、警车警械枪支管理以及遵守检风检纪等情况开展了集中督察,就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报。全国各省级检察院也都组建了检务督察队伍,积极开展了督察活动。
通过这些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应该说对保证检察权严格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提升也是一个重要举措。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使检察权更好地在阳光下行使,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编辑: 霍默静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