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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
2011-01-03 16:05: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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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

2010年的腐败沿续了自2006年以来的三大特点。

首先是落马官员的级别高。2010年落马或被判刑的官员中,省部级官员就有多人,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卓志,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天津市委原常委皮黔生,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朱志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

其次,落马或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的贪腐金额巨大,都在50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千万元以上。如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就达人民币2959.5万余元。

第三,群蛀现象依然严重。如原广东省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因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而落马一案牵涉十多人,其中5人来自李启红家族,包括李启红夫妇,李的弟弟、弟媳和妹妹。

“官荫二代”现象频现

2010年的腐败又具有四大新特点。

一是针对性很强的腐败新形式,如“期权兑现”方式呈现。所谓“期权兑现”是指在受贿者被处罚后行贿者对已不再是官员的该落马贪官给予巨额补偿费,为之补偿受贿遭到的惩罚(刑期),这种所谓的“精神补偿费”具有很强的效仿性,它的出现助长了贪官受贿的勇气。

二是“官荫二代”现象频现。近年来,我国官场的裙带关系、近亲繁殖现象相当严重,从国家机关、各级政府部门,到高校、企事业单位,父子、夫妻、连襟等亲属分居上下级或同级领导岗位的现象比比皆是。

“官二代”也被称为“权贵二代”,它的出现是近年来权力腐败现象的派生品。在一些地方,官员子弟飞扬跋扈,“我爸是李刚”事件是其中的典型。这种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已被视为封建残余而反复批判过的特权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反人权的等级制,它不仅与现代宪法精神背道而驰,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本质的一种背离。

三是由渎职侵权激化社会矛盾的行为时有出现。2010年1月14日,四川省内江市车祸受害者张厚明被医生诊断已死亡,却在送殡仪馆后发现还活着,经两小时抢救后才不治身亡。这起离奇的“死而复活”事故引发了特警与死者家属抢尸的冲突。

四是干部队伍精神建设问题凸显。2010年,烧香拜佛、看风水现象在一些地方盛行。如市长在城隍庙烧香,祭拜海瑞,副市长求无腐败分子。这虽然不属腐败现象,但反映出当地官员队伍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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