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乳制品非法“加料”
我国乳制品中的非法添加物归纳起来可分为以下六类:
1.电解质类
常见的有中性盐(如食盐、硝酸钠、芒硝)、弱酸弱碱性盐(如碳酸铵)、强碱弱酸性盐(如碳酸钠、碳酸氢钠)及其他盐类(如明矾、石灰水)。加碱后的牛奶不仅滋味不佳,而且腐败菌生长的同时会产生某些有害物质,同时也会破坏牛奶中的维生素,对饮用者健康不利。
2.非电解质晶体类
这些物质是指在水中不发生电离、以真溶液形式存在的小分子物质,如尿素、蔗糖等。
3.胶体物质
一般都是大分子液体,以胶体溶液、乳浊液等形式存在,如米汁(米汤)、豆浆等。
4.防腐剂、抗生素类
指具有抑菌或杀菌能力的物质,如各种防腐剂(甲醛、硼酸、水杨酸、双氧水等)、农药(如敌敌畏等)、抗生素(如青霉素等)。防腐剂、农药一般掺入量少,因为会引起中毒,危害严重。
掺入抗生素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加入乳中,二是奶牛使用抗生素后残余在牛奶中。按照规定,奶牛在使用抗生素后一般要有5~7天的休药期,这期间产的奶是要废弃的,但个别不良生产者却将此类牛奶销售给乳品生产商混入流通渠道。目前很多细菌已经对抗生素产生了耐药性,过去使用青霉素治疗奶牛乳腺炎,一般一次用几十万单位,而现在用药量已增加到几百万单位,如此大的用药量会造成抗生素在奶中残留。这类奶品喝多了,当某种传染病流行时,将会因大范围人群的抗药性而缺乏有效药物。
5.杂质
指和牛乳呈互不溶状态的物质,如白陶土、白鞋粉、洗衣粉等,更严重的有不良生产者在牛乳中倒入牛尿、人尿等。这些掺假物质,轻者使人们得不到应有的营养、经济受损失,重者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甚至造成食物中毒,严重者造成死亡。
6.高含氮化合物、高含脂肪物质
如三聚氰胺、蛋白粉、皮革粉、脂肪粉等。以皮革粉为例,其属于非食用高蛋白物质,主要成分是皮革水解蛋白,这些物质在体内无法分解,还会慢慢积累导致中毒,对人体危害很大,甚至造成儿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