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今春招2893名公务员 3月9日起报名

2012-03-09 13:56:40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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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报考证明可考察前2天提供

公告明确,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服务期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机关同意方可报名。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前2天提供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报两类岗位有加分

今年,少数民族报考者在报考两类岗位同样有加分照顾,分别是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镇)机关或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笔试总成绩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我省少数民族自治乡(镇)为:罗源县霍口畲族乡、连江县小沧畲族乡、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宁化县治平畲族乡、惠安县百崎回族乡、漳浦县湖西畲族乡、赤岭畲族乡、龙海市隆教畲族乡、上杭县官庄畲族乡、庐丰畲族乡、蕉城区金涵畲族乡、浦县盐田畲族乡、崇儒畲族乡、水门畲族乡、福安市穆云畲族乡、坂中畲族乡、康厝畲族乡、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福鼎市佳阳畲族乡。

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报考单位所在的设区市公务员局联系,以进一步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因少数民族报考者加分而引起的排名变化和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变化,届时将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4月21日笔试 5月8日后查成绩

据了解,为方便考生,使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能够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等录用环节,并了解自己是否录用,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最终将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1日,这也是和全国部分省市同步招考。

“这也是经过慎重研究,最大限度排除各种考试影响,才最后确定这个日期的。”省公务员局有关人士表示。据介绍,我省是全国唯一春、秋两季都开考招录公务员的省份,所招录的公务员80%以上来自普通家庭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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