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报道,为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山东日前出台22条财税措施,从源头为小微企业助力减负。
截至去年,山东中小企业已达76万户,其中,小微企业近60万户。山东省财政出台22条财税政策,对全省区域内的小微企业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浅海滩涂资源费等19项省级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仅此两项每年可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近4亿元。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过程中,中标中小企业可直接向试点银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今年,山东省安排3.97亿元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初创小微企业,比上年增加7000万元,同比增长21.41%。
来源:山东新闻联播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