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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新政本月起实施 诸多群体可低门槛落户泉州

2012-07-03 09:43:39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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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新政本月起实施 诸多群体可低门槛落户泉州

户口新政本月起实施 诸多群体可低门槛落户泉州

诸多群体可低门槛落户泉州 新政更加关注“新泉州人”及其子女入户、入学问题。(陈英杰 摄)

本报讯(记者陈淑华)7月1日起,泉州市酝酿多时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方案实施。日前市政府转发的《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泉州人海纳百川的胸怀,吸引各种来泉创业、就业的人才、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

泉州是福建省经济大市和人口大市,流动人口众多,2010年来自本市外的流动人口为201.2万人。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流动人口本地化,有助于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推动泉州市社会经济实现新跨越。

于今年初酝酿的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亮点多,受惠面广泛。

入户门槛再降低。市公安局户政部门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落户”为原则,对2002年以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进行修订,进一步放宽了户口准入条件。将一些原本由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变为由公安机关及派出所通过内部渠道核实,同时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减少群众的负担。

借鉴以往高校学生迁移户口的规定,公安户政部门同意在泉州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以上(含2年)、现就学泉州市普通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经审核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从户籍上解决了来泉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升学问题。针对来泉务工人员很大部分生活在出租房屋落户难问题,规定连续租住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2年以上(含2年)的,也视为有稳定住所,在征得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户口迁入出租私房所在地;房东不同意的,可迁入社区公共地址,派出所应同时登记其实际居住地。

业内人士预计,此次历年来最宽松的户口新政,将解决许多群众的落户问题。

编辑: 马原 标签: 户口迁入 通知 暂住证 新政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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