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具有发送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的新型手机聊天软件,由腾讯公司在2011年年初推出后,短短一年多便拥有了超一亿的注册用户。由于微信有“摇一摇”“查看附近的人”等功能,可以迅速认识周围的陌生人,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交友利器”。
然而,这个“交友利器”却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诈骗、盗窃和强奸等案件的工具。多地警方发出预警,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年轻女性,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微信搭讪 变身劫色工具
拥有大学文凭的曹某,今年32岁,是宁波某汽配公司的部门经理。从去年11月起他通过微信搭讪女性,先后强奸了7人。曹某近日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据法院查明,曹某常常用手机微信“查找附近的人”功能,寻找并搭讪当地高教园区附近的女性。取得对方信任后,他以看电影、聊天等名义想方设法把对方约出来,然后开车带到偏僻的公园实施强奸,同时还拍裸照威胁受害者不许报警。曹某最后一次作案后,受害女性因为在QQ空间里,发现了曹某在强奸她时拍的裸照,才选择了报警。
由于报警女生只知道曹某的微信号,为了抓到他,警方也用上了微信。他们注册了一个女性化的微信名,加了曹某为好友,然后约他到某大学门口见面。当曹某兴冲冲地前去赴约时,被守候的民警逮了正着。
曹某共交代了6起强奸案,涉及7名女性,其中多名为大学生。警方根据曹某的交代找到受害人,但只有3人愿意报案,因此曹某被认定的强奸事实只有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