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新天津生态城正式发布《中新天津生态城促进南部片区生活性商业发展暂行办法》,针对生活性商业提出房租及物业费的扶持政策,以吸引商业经营者到生态城经营。
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至2017年12月31日废止,适用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开业并在补贴期间持续经营的经营者。
根据该办法,在房租扶持方面,生态城管委会和业主将给予1:1的租金补贴,2014年12月31日之前给予全额补贴,之后至2017年12月31日给予减半补贴。
在物业费扶持方面,生态城管委会给予自开业之日起为期两年的物业费补贴,第一年全额补贴,第二年减半补贴。
“房租及物业费的扶持政策可充分降低商家初期的经营成本,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来此落户,完善商业生活配套环境,服务企业与居民。”中新天津生态城商务局局长杨柳在该办法发布现场说。
据介绍,凡是在生态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在生态城南部片区经营的各类生活性商业经营者,包括从事日用百货批发或零售、中小型餐饮、文化娱乐、洗染服务、家政服务等生活配套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申请补贴。
此外,生态城还将给予商业经营者申请生态城户籍、公屋、蓝白领公寓、交通支持等优惠政策和服务。
来源: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记者 张余)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