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2013年1月15日起,北京市公共供水企业将首次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信息。
记者27日从北京市水务局了解到,公布水质信息的供水企业为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和各区(县)自来水公司等公共供水企业,并负责对水质信息进行解释。北京市自来水集团将通过集团公司网站,公布市区供水范围内及其所属的郊区(县)自来水公司的水质信息;石景山、顺义、昌平和平谷区自来水公司将通过本企业网站或区县政府网站,公布供水区域内的水质信息。
据介绍,本次公开的水质信息主要包括管网水水质和出厂水水质两大组成部分。这次水质信息公开涉及全市城镇近80%的公共供水范围。自建设施对外供水单位和村镇集中供水单位的水质信息暂不列入此次公布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公开。
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供水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的要求,管网水水质的公布内容为浑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等7项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出厂水水质的公布内容为《标准》中42项常规指标每季度检测结果的最大值、最小值。信息的公布周期为每季度公布一次,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
此外,每年1月15日之前,还将公布上年度出厂水的全部106项指标的检测结果。
为确保各供水企业水质信息公开数据的准确、及时、可靠,北京市水务局作为供水主管部门,将组织北京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对各供水企业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对企业公布的水质原始数据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