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周年
今年是我们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20周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地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回顾总结实行市场取向改革的伟大历程、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对于我们站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随着实践的发展,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过了艰辛的探索和实践过程。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之前,为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进行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改革开放的大幕拉开后,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计划经济体制最为薄弱的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继而开展了以搞活国有企业、扩大国有企业自主权为重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是在拨乱反正后,第一次肯定了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紧接着,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应当建立“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1989年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逐步建立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取向。与此同时,国有企业实行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商品价格出现“双轨制”。国家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打破了“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灶吃饭”。计划、投资、物资、粮棉流通、对外开放等领域的市场取向改革都在不断推进。针对社会上对市场经济“姓资”还是“姓社”的争论,1992 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这一重要论述,解除了人们对市场经济的种种疑虑,打开了人们长期被计划经济禁锢的思想闸门,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石。
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本世纪初,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框架。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论述了这一体制的基本内涵和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标志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为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清晰描绘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改革的决策部署。这一时期,改革在一些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改革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四个方面整体推进。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二是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全面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逐步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实行资本、劳动力、房地产、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商品和服务贸易、资本流动规模显著扩大,明显发挥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三是改革宏观调控体制。建立计划、金融、财政相互协调配合的调控机制,逐步变直接调控为间接调控。四是基本形成开放性经济格局。不断扩大开放,我国成为吸收外商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外贸管理体制,扩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实行汇率制度改革,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过程中,制定、修订、废止了大量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清理行政审批项目。通过这些年的改革,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的形成。
从党的十六大到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近10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一系列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新进展。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不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环境。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不断完善生产要素价格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方面,建立宏观经济预测监测体系,逐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公共财政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加强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文化、科技、教育等社会各领域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