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月19日0时整,新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网等各大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集中推出的网络举报监督专区。(4月19日中国广播网)
作为执政党,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有坚强的决心。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反腐败的现状不容乐观,“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加以解决。”利用网络平台为反腐在概念迎合了公众的需求,亦为党的工作透明和反腐决心提供了更加宽阔的工作思路。
从制度自信角度看,开设正规、权威的网络举报监督平台既符合现代政党的基本执政需求,也符合公众的基本利益取向。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通过开设正规、权威的网络举报监督平台,既是执政党“三个自信”在制度设计方面的与时俱进,也代表了执政党对全体网友发出的正式邀约,欢迎网友在一个正规、权威的平台上对党和政府进行有效监督,没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是不可能有此举措的。
反腐倡廉历来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党和政府重视群众举报的热情,保护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但反腐倡廉不能走几十年前的“运动”的老路,历史证明,用“一窝蜂式的群众运动”只能搞乱社会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损失,也会影响中国梦实现的进程。
反腐倡廉工作要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避免出现无关者误中枪、侵犯隐私等现象出现。在网络时代反腐,其特征是信息的制造和传递有着极大的随意性。反腐原本就是对制度和道德的双重考量,亦是对举报、监督信息提供者的制度理解与道德水准的双重考量。
网络时代,技术平台的进步充分证明了信息的“双刃剑效应”,从论坛(BBS)时代,到当下的微博(MicroBlog)时代,“自媒体”的标签增加了公众的权利,却无时无刻不在地伤害公众的隐私权和无中生有的诽谤——成为人性之恶的大棒,充斥在网络世界里。
网络反腐会揭露真相,亦会伤害无辜。2012年重庆“雷政富事件”中,无辜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被公众过度热炒,相关女性不得不恳请媒体不要伤害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整个事件的过程就已经提醒了人们,网络反腐在制度设计和道德批判层面的边界划定不清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被伤害者,恣意地以“反腐之名”过度使用信息的结果就是放纵了网络信息对道德的绑架,也失去制度的理性层面,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配合目前中国的互联网法律法规,毫无疑问,网络举报监督平台的内容和其监督领域也应该有制度和道德边界的限定。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期的特殊阶段,各种利益群体以及相同群体内部的利益攸关者对举报、监督的理解也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真实、合理地应用网络渠道,倡导理性、正能量地参与网络举报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网络反腐即是利用了中国互联网发展迅速的时代元素,也赋予公众科学有效地防治反腐的有效路径,网络的民主和网下的现实民主有着极强的共性部分,开放网络反腐平台表明现实层面的民主进步,呵护并且有效、善用举报监督平台是一个全民学习、政党学习的共同过程,厘清制度与道德的边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