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贫困大学生享助学金
近年来,中央、市、区县政府共计投入36.7亿元,资助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中央财政2.7亿元、市级财政30.1亿元、区县财政3.9亿元。根据政策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还计提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勤工助学等校内资助,比如,首都师范大学每年就拿出不少于10%的学费资助学生。
据统计,北京高校中有22万余名贫困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包括中央部委属院校在内的近36万名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饮水、电话、洗澡享受补助,224万余人次贫困大学生享受物价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中的优秀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此外,中等职业学校中有736913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有6.7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目前,市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最高标准达到每生每年4500元,当年考入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以享受一次性4500元助学补助。同时,各学校继续实施食堂补贴。2011年,普通高中实现了人民助学金向国家助学金的顺利过渡,资助标准最高达到每生每年2000元。
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费
随着学生资助体系日益完善,资助力度也不断加大,并延伸到学前教育。从2012年起,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幼儿已免或减保育费,据悉,有的幼儿每年免保育费多达万元,少的也能免2500元。
在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的同时,本市还鼓励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引入更多数量、种类的资助资金,并发挥学校自身优势成立各类社会资助项目,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实施、学生受益”的助学格局。(记者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