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专家:
阳台、窗户等应设置防护栏
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园长黄萍建议,家庭装修应在阳台、窗户等处设置防护栏,“防护栏上也不能有便于踩踏攀登的构造。”其次,家长可以采取示范、模拟等方式,来帮助小孩认识家庭环境,“比如可以从窗户处抛出玩具,让孩子认识到高空坠落的危险。”同时,作为儿童监护人,家长应尽量不让孩子独自待在房间。
急诊医生:
受伤后送医,注意平放平移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李和莅提醒,遇到坠楼受伤的儿童,家长应首先搞清楚小孩是身体哪部分着地,方便后期抢救护理,“一定要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儿童平卧,头侧放,移动时最好是平移、平抬,不要使儿童身体扭曲。”
相关规定>>>
阳台防护栏杆不低于1.10米
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指出,中高层住宅的阳台、外廊等处应设置采用坚固、耐久材料制作的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