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构建基本工作框架
从这次检查考核汇总情况看,甘肃省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初步形成了以“4+1”机制为核心的具有甘肃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工作框架。
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努力实现“不愿腐”。首先,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培育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通过建立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常态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对考试不合格干部取消考察任用资格,增强了法纪教育的刚性约束力。建立了与司法机关、组织部门联合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以重大典型案件剖析成果为教材,每年有针对性地对各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形成对腐败动机的内心法纪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次,面向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廉鄙腐的良好氛围。积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共建成16个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1个国家级、12个省级、81个市县级廉政教育基地;将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行业文化建设等活动相融合,有效提高了公民对廉政道德的认知水平,从而使腐败动机的产生受到来自社会群体的舆论谴责和强大压力。
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实现“不能腐”。甘肃省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省属国有企业,对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权力进行重新配置,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在多数市州建立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勤廉度评价体系,将政务信息和履职情况通过电子系统交由社会公众监督,并公开评价等次和排名;在健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同时,探索设置由县纪委垂直管理的纪工委,提高基层纪检组织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了村民大会行使决策权、村委会行使执行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的有机统一。
建立从严治腐惩戒机制,努力实现“不敢腐”。甘肃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建立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案件回访、错案追究等制度,实行办案安全责任制,有效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办案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形成办案合力;通过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使办案的综合效应明显增强。
建立源头治理预防机制,努力实现“不易腐”。甘肃省在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省委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甘肃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和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通过在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管理和控制,遏制腐败的诱发因素,进而降低腐败行为的发生概率。此外,在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推广了防范药品回扣软件系统,在部分市县和部门开展了防止利益冲突、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从业行为、开展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试点工作,发挥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系统预防作用。
建立组织保障机制,着力解决“谁来干”问题。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制度、牵头与协办单位工作协调配合办法等,有效增强了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合力。(记者姚志宏 通讯员 李向军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