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气象工作会议,重点研究部署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会议要求,全县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长兴县气象灾害防御办法》长政发〔2012〕83号文件的精神,以年初长兴县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批正式成立为契机,更好地落实“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和完善长兴县基层气象灾害组织体系长效机制建设,规范考核、管理、激励、培训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气象组织体系在防灾减灾工程中的作用,全面提升公众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