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停车费上涨背景下,部分城区日前出台老旧小区居民停车优惠政策,居民可持户口本、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协议、行驶证等三证办理路侧包月或包年停车证,将车停在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场。昨天(10日),记者从西城等区获悉,为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问题,根据多轮协商讨论,西城、东城及海淀基本确定老旧小区居民停车政策,路侧停车居民每月交150元。
>>政策 凭三证享路侧停车优惠
4月1日,本市大幅提高停车费。市发改委表示,各区县应根据辖区实际,落实好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居民停车优惠政策。
记者昨天从多个区县交通委获悉,此次按照讨论的政策办法,居民区车辆在本居住区周边占道停放,按包月或包年形式办理居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证;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则仍按北京市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也就是执行每月150元、全年1600元的优惠政策。
负责执行该项新政策的西城区相关部门表示,该政策仅限于已备案居住区的居民。这部分居民凭户口本、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协议、行驶证可办理路侧包月或包年停车证,停放于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场。
一户只一个占道停车位
根据政策,各城区居住区外占道停车场泊位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车辆停放,并办理居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证。在本小区内已有停车位的,不得再向其提供居住区外临时占道停车位。
同时,一户居民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张居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证。单位公车不得申办居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证。居住区周边临时占道停车证也不得转让。停车公司要按备案泊位数向居民提供占道停车证,保证其停车有位。
据悉,各区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细微差别,如西城区负责办理停车位的是路侧停车管理公司,而东城区最终发放停车证的是交通委。
落实居民停车优惠政策的是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住区物业公司或停车企业,他们要按照资格认定及依据做好小区居民车辆停放的确认工作。
目前,相关区县已制作了停车证的统一模板,由各路侧停车管理公司负责印制停车证。据了解,停车证将标明车辆牌照及限用小区等信息,以防止停车证转让或用于非指定区域。停车证还将标注发证公司名称并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