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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人行道宽度不足5米 不得设占道停车点

2014-10-23 09:51:46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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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规:人行道宽度不足5米 不得设占道停车点

一个占道停车场的100多个车位,违规收费一天可以达到3000元。如果再算上夜间的违规收费,多收的停车费总额将会更高。该收的钱去哪儿了,多收的钱去哪儿了,很多车主都不知道。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和规范城市道路占道停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宽度不足5米的人行道等10种地段不得设置占道停车点,同时要求主城各区在10月31日前明确重要商圈的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收费。

影响行人车辆通行要撤销

通知明确,在公共停车场难以满足停车需求时,市政部门统筹编制占道停车点设置方案,在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与公安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占道停车点应划设统一的标志、标线和公示牌,不得擅自变更占道停车点位置、扩大占用面积或改变用途,确保道路畅通及相关附属设施安全、车辆防火防盗等。

占道停车点划定后,并不意味着不再变动。

通知明确,占道停车点设置后,应根据周边停车设施增减情况、道路交通情况及周边居民和商业布局实际需求等综合因素,定期对占道停车点进行综合影响评估,并适时进行调整。

通知列出了4种必须及时撤销占道停车点并恢复道路设施原状的情形: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已能满足停车需要的;道路交通状况已发生变化,占道停车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的;对城市道路通行存在影响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此外,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重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活动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决定暂时停止占道停车点的使用,处置完毕后再恢复占道停车点的使用。

收钱要给票 全额上缴财政

在通知中,油水颇丰的收费暗箱操作被叫停。通知要求,“占道停车费用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违规涨价或变相加价。”

此外,占道停车点收取的停车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县(自治县)市政部门负责占道停车点的收费和解缴工作。

对于着装不一的收费人员,通知要求,占道停车点收费人员应佩戴服务标识,持证上岗;收取停车费用应出具相应票据。

月底前要划分出重要商圈

重要商圈内外停车收费不同,根据市物价局7月起实施的《重庆市主城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重要商圈占道停车一天要花80元;重要商圈外的占道停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和黑夜时段,均为每车位1元/半小时,夜间最高不超过5元/次。

不过,涉及停车位的重要商圈范围划分,物价局文件显示应“以当地政府公布为准”。

记者查询发现,主城区已公布的重要商圈包括:渝中区的解放碑商圈、江北区的观音桥商圈、九龙坡区的杨家坪商圈和石桥铺商圈、南岸区的南坪商圈、沙坪坝区的三峡广场商圈。

通知对重要商圈范围划分的时间做出了严格的限制:主城各区政府应于10月31日前明确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圈的范围,重要商圈范围外均执行非重要商圈占道停车收费标准。(重庆晨报记者郎清湘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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