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人给在深圳打工的石某介绍了一桩业务,让他陪同一名香港人到重庆谈生意,还给了一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让他以34岁的香港人郭锦新身份自居。
11月20日,石某陪同一名叫“陈自华”的香港人来到重庆,期间,石某都使用郭锦新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11月26日晚,谈完生意后,石某和陈自华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江北区观音桥辖区一家酒店准备登记入住。但酒店工作人员发现,石某和陈自华的证件照片都与本人极其不符合,便报警。接报后,观音桥派出所民警对二人核查身份时,发现了两人均使用伪造证件,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我陪同来的人是一名叫‘陈自华’的香港人。”在派出所接受民警讯问时,石某还不知道“陈自华”也是使用的假身份。经询问,“陈自华”是由一名62岁的香港人黄某冒充。目前,二人均被江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