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在会同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及吉林、黑龙江两省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明确了规划范围、编制思路和重点任务基础上,6月29日,东北司组织召开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听取有关方面对《规划》编制大纲的意见建议,研究部署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东北司巡视员王树年同志主持会议,委农经司、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及吉林、黑龙江两省发改委、林业厅、森工总局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同志对《规划》编制大纲和下一步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修改后的编制大纲将《规划》分为九章,共四十一节,拟在综合分析长白山林区的战略地位和面临问题基础上,提出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并明确了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统筹空间管制与引导、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王树年同志对做好下一步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围绕《规划》编制,有关部门和地方已经开展了大量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编制思路、重点任务等已经报请国务院同意,目前《规划》编制的时机已经成熟。下一步,需尽快成立由东北司牵头、有关部门和地方参加的规划编写组,制定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具体编制工作,特别是吉林、黑龙江两省要尽快组建《规划》编写团队,认真做好基础工作。
王树年强调,虽然同为东北地区的重点国有林区,但与大小兴安岭林区相比,长白山林区在气候条件、产业基础要素集聚能力和改革开放等方面都有所不同,《规划》编制不仅要充分总结和继承《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的经验,更要着重突出长白山林区自身的特点。他指出,国务院同意编制《规划》,是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的重要任务,是促进长白山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宝贵机遇,更是林区人民的热切期盼,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充分认识长白山林区重要战略地位和林区面临的特殊困难,全力以赴、精心组织、通力协作,优质高效完成编制任务。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