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监察部联合督察保障房分配

2012-02-07 10:34:55 来源:东方网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与受到高度重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一样,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能否实现基本公平的问题也在新春之后,进入了中国最高决策层的视野和议事日程。

龙年春节假期刚刚结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已经筹划联合监察部共同对各地方政府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开展督察工作。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已经做出相关布署。这也是拥有对地方政府各级官员“直接处罚权”的监察部,首次介入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合规性的督察。

在此之前,住建部已经联合监察部对地方政府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力度进行了联合督察,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效。与此同时,住建部也已经向各地方政府提出要求,必须在2012年6月前,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

全国部分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监管规定

监察“分配”

“我们和监察部联合对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进行督察,已经列入了2012年的工作规划,姜伟新部长最近也做了相关的部署。”1月30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2012年,住建部将联合监察部首次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领域进行“联合督察”。

记者了解到,目前联合督察的主要范围已圈定:一是对保障房购买资格评估、审核、轮候、公示等程序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进行督察,也就是检查地方政府是否按中央政府的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机制;二是具体针对“骗租”“骗购”保障性住房、将保障性住房分配“变相为”福利分房、以权谋私等典型问题进行专项督察,并督办进行处罚。

多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官员向记者证实,这是住建部和监察部首次联合在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进行检查。在此之前,住建部和监察部联合对地方政府落实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督察督办,最终全国46个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均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实施了不同程度的“限购”政策。

“联合督察工作开始后,将对具体查处的违规行为进行督办,主要行政领导确有责任的,由监察部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和处分。”前述住建部官员表示。

编辑: 张少虎  标签: 分配 保障性 督察工作 监察部 保障对象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精彩热图

不带这么恶搞的

让你笑到抽搐的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