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拟立法规定:的士拒载绕行最高可罚千元
东南网5月28日讯(本网记者谢添实)的士途中甩客、无故绕行或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拟罚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审议,对当前道路运输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立法规范。
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超载、超重、疲劳驾驶,是我省客运、货运安全事故的“杀手”。为此,《条例草案》规定,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班车客运、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及其驾驶员,无故拒载或者在高速路上上下客、卸装行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驾驶员连续驾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此外,道路运输经营者没有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的,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擅自拼装车最高可罚5万元
机动车维修包括汽车美容,也是有车族关注的话题。《条例草案》对此进行规范,提出机动车维修也要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经营者不但要公示承诺的维修保质期,其承诺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车子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要无偿返修并且承担损失;造成交通事故的,还得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汽车维修经营者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营运车辆的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处以两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其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