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今日起,警方将正式受理户籍居民个人游申请。市民可持有效证件前往我市各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
15个工作日可获有效签注
申请赴台个人游申请时,申请人可持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及经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照片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照片及回执在我市各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交申请。市公安局将为申请人签发6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并在15个工作日予以办结。市民凭借签注可在台湾停留时间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
具体办证须知请市民于8月28日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便民网(http://www.3e.com)查询。
梅林办证大厅暂不受理
9月1日非深圳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工作启动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可同样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强调的是,目前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梅林办证大厅暂不受理此项业务,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均需持有效证件前往属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
收费标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G”签注20元/次。申请人在申请时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办理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申请。
建议通过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证
警方表示,取得赴台个人游签注的市民,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自行进入台湾旅游,因为入台尚需向台湾方面申请入台许可证。鉴于入台许可证个人办理相当困难,建议市民通过我市有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入台证。
目前,深圳这方面有资质办理入台证的旅行社共有6家,分别是华侨城旅行社、口岸中旅、国旅新境界、深航国旅、九州国旅、建南国旅(统称组团社)。
记者从旅游部门获悉,申请办理入台证需要有银行出具的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2万元)的存款证明,或者所在公司出具的年薪12万元以上证明原件。另外,还要提供所预订好的台湾的酒店名称、行程路线等几方面信息。(记者陈震 通讯员 石岩 张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