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时,肇事者是否故意撞人?把数字化新技术应用于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追踪车主当时车速以及避让、刹车、撞车轨迹等,全面记录和还原案件,给出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结果,从而帮助警方办案和法院审判。19日,在南方医科大学举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新技术研讨会”上,来自全国各地大专院校、司法鉴定机构及各级交通事故处理第一线的技术骨干和专家学者高度关注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新技术突破。
会议透露,我国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持续攀升,而传统的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方法主要基于绘制二位图纸并进行拟合推断,往往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一定差异。部分交通事故的案例过程不明、责任不清、疑难度很高,通常公安交警部门就会交给认证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执行,以便于给他们提供技术参考。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慧君介绍说,通过建立个性化的3D数字模型,不但能真实地还原车祸的实际情况,而且能够从屏幕直观地看到整个过程。尸体表面的皮肤损伤情况能够为数字模型的拟合提供有力的逻辑支持,提示碰撞发生时作用力的方向、人体姿势等重要信息。
她说,从百余次鉴定实践情况看,虚拟解剖的结果真实可靠,检查耗时短,数据可永久保存,即使尸体火化后仍然能够作为重要证据为侦查和审判提供有力支持。
然而,目前此技术尚未推广普及。王慧君说,现在国内具备这种新技术鉴定能力的机构仅四五家,不能普及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技术标准还未建立起来。随着IT、数字化技术在汽车设计中的应用,老的标准也需要与时俱进。且各地鉴定机构良莠不齐,实际上,交通事故鉴定技术含量高,涉及多学科,需要路面设计、汽车检验、法医鉴定、力学、生物力学等学科的专家联合“会诊”,相互印证,从而得出最终的鉴定结果。
一直以来,由于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专业队伍缺乏,现在的鉴定工作主要由交警承担,“不过,交警要处理的事故繁多,要对每一宗案件进行详细而全面的鉴定是个巨大挑战。”王慧君直言,“个人倾向于大型的有能力的鉴定机构能够参与鉴定。市场准入要有标准,良莠不齐的现状希望有所改变。”这也是此次研讨会上研究人员普遍的共识。
据介绍,上海市交通事故鉴定全部交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实施;广州市大部分事故还是由交通部门自行鉴定,少量交由鉴定机构,且由交通部门支付费用;在新疆,可以个人申请、出资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