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初,为了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规范漓江流域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来,漓江山更青、水更绿,科学保护漓江的力度更大,群众自觉维护生态的意识也更强烈。
《条例》实施之后,两岸一草一木皆被“封存”,漓江两岸两重山之内“禁养、禁牧、禁伐”,上百万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发生改变。如何带领两岸群众脱贫致富,也成为了当地政府亟需解决的现实课题。
桂林市代表潘永建在今年的“两会”上提出:希望自治区能够给予漓江保护更多的重视。桂林在漓江保护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保护过程中,漓江两岸群众在发展商受到很大限制,应该享受保护漓江所得的补偿。
“自治区应建立漓江两岸惠民补偿机制,如在发展项目上给予资金支持或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给予扶持。”潘永建说。(记者 何书荷)
实习编辑:范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