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月均150千瓦时,还是140千瓦时?记者昨日从贵州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贵州)已制订了两套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具体按哪个方案执行,5月11日,省物价局将召开听证会后决定。
据悉,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本区域内80%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本区域内95%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即覆盖率80%—95%之 间的电量);超出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针对贵州省每年3-11月居民用电量相对平稳,12月至次年2月冬季用电量明显上升的实际,按季节进行电量分档,经测算,我省提出以下两个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方案——
方案1:每年3-11月份,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15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50-240千瓦时(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 为每户月均19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90-280千瓦时(含);超出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方案2:每年3-11月份,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14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140-230千瓦时(含);12月至次年2月,第一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220千瓦时(含)以内,第二档电量划分标准为每户月均用电量220-310千瓦时(含);超出第二档的电量为第三档电量。
收费标准:第一档电量执行现行居民电价标准,三年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5分,第三档电量在现行居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价0.3元。
执行范围:省级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一户一表”居民平均提 价水平调整。
免费电量:对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月设置10度的免费用电量,超过10度的用电量按统一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计收电费,电量分档中含免费电量部分。(罗华)
来源:贵州都市报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