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考核
教育类: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各按5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人文素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基本理论、新课程与素质教育等。面试考核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等。笔试、面试考核方案由市人才办牵头相关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
经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认定,取得“国家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称号者,可不进行笔试,直接由市人才办牵头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合格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直接引进(此类人才的引进时间不仅限2012年,长期有效)。
卫生类: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面试考核采取实际技能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方案由市人才办牵头相关部门制订并组织实施。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及审查情况,按拟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资格复查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用人员(如拟聘用人员综合素质达不到要求,可减少招聘人数),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琼海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单位事业编满编时,可经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采取核定过渡编制方式先调放,待单位自然减员时冲销过渡编制。
(二)补助安家费。招聘人员,凡签约在我市工作5年(含5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可逐年按如下标准发放安家费补助。
招聘(引进)“国家级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补助安家费20万元,“省级骨干教师”补助安家费15万元,市、县级骨干教师及其他优秀教师补助安家费10万元。
招聘正高级卫生人才或博士研究生补助15万元,副高级卫生人才补助10万元。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按年实施补助。补助资金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如人才专项资金不足,由市人才办申请追加预算资金。
(三)优先享受房改政策。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可优先享受我市房改政策。如在我市购房的凭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市人才办申请,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一次性拨付安家补助费,如在我市工作未满10年,将折价收回住房。
(四)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六、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办牵头,成立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人才招聘实施工作,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qionghai.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琼海市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