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持郑州市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昨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文件,就推进郑州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蔬菜价格提出多项意见。
今年,要在50个大型社区设平价商店
《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今年,依托郑州市现有的蔬菜经营企业,完成在50个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的试点工作;2014年底,在全市50%以上的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2016年底,在全市所有大型社区建立平价商店,形成全覆盖的平价商店网络。基本形式为依托企业组建集生产、检验、配送、销售为一体,覆盖我市大型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同时规定平价商店应悬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标牌,平价商店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经营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并标明同类市场的平均销售价格。
此外,经营者应合理确定经营品种的销售价格,经营的主要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不少于15个品种的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以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监测数据为准),且每天要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的1元菜。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
每年对执行价格政策较好、能认真履行平抑价格社会责任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分为三级,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运输鲜活农产品免收道路通行费
值得关注的是,为推进郑州市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意见》还明确提出了多项扶持政策。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免收道路通行费。为保障平价商店农副产品供应,还将对平价商店的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政策。
对涉及平价商店经营管理的税收,实行依法减免政策。政府补贴政策中,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平价商店的房屋租赁费用、配送车辆运行费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等进行补贴,补贴每经营满一年发放一次。其中,房屋租赁按租金的30%进行补贴,配送车辆运行按每月每车3000元补贴。当农副产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对组织调运并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投放市场,实现“保供稳价”目标的平价商店,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对差价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