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6个,河南省图书馆《乐经元义八卷》等9部古籍,中国嵩山少林寺、洛阳市图书馆等2家单位名列其中。至此,河南省共有7家单位被评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14部古籍入选第《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为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2008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至今已分别公布四批。此举在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河南省古籍文献资源较为丰富,现有公藏单位的古籍收藏一百多万册(件)。2007年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古籍普查和古籍保护工作,先后建立了河南省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河南省古籍保护中心和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并大力推进古籍普查,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动古籍保护工作宣传。在积极参与全国申报工作的同时,建立了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制度,组织了第一批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11月批准公布了第一批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16家单位成为第一批“河南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34部古籍入选第一批《河南省珍贵古籍名录》,有力推动了古籍保护工作的健康开展。(记者 张雷龙)
实习编辑: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