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最早启动低保的城市之一,武汉市计划在“十二五”末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现有标准翻番的目标,大病救助标准也将提高一倍,以此更好地将各类低收入群体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救助网。
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了解到,在过去10年里,武汉市先后五次提高低保标准,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目前,武汉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2万户,共28.8万人,今年将发放低保救助资金总量约7亿元。武汉市计划,到2015年末,全市中心城区居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将达920元,新城区为每人每月900元;农村低保标准也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
同时,从今年起实施的“大病救助工程”,也将按每年20%的比例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通过扩大城乡低保对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减免城乡低保对象门诊医疗费用等多种救助措施,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十二五”末,武汉市低保对象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至1.6万元以上。
据介绍,武汉民政部门还将建立大救助机制,将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困难优抚群体全部纳入大救助网络内,同时整合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救助、慈善救助、扶贫帮困、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探索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的救助,在低收入群体“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做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