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面积扩大近9倍。不少当地党政官员和经济学家表示,作为最后实现扩容的经济特区,汕头将在“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方面获得更大动力。
为进一步加快汕头经济特区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解决特区内外发展不平衡、特区发展空间局限和“一市两法”等问题,国务院今年3月24日批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要求广东省和汕头市要做好特区范围扩大后的统筹规划工作,要按照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的要求,切实做好特区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等工作。
创办于1981年的汕头经济特区最初仅有1.6平方公里,在1991年4月首次扩容到234平方公里,此次扩容将使汕头特区覆盖全市2064.4平方公里,特区面积扩大近9倍。去年下半年,同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厦门、珠海三地已先后将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
近年来,尽管汕头城镇化水平达到69.6%,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81.6平方公里,但新纳入特区范围的区域与原特区的城市化水平存在明显差距。相对街道整齐、绿树成荫、高楼林立的原特区范围,潮南、潮阳、澄海和南澳等新纳入特区的区县道路拥挤,摩托车、自行车和小汽车时常抢道而行,多处可见高矮不一、形状各异的“握手房”。
汕头市委书记李锋表示,新纳入特区范围的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三区一县将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积极创新,把新城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紧密结合,适应扩大特区范围的要求。
李锋还承诺,汕头2011年至少新增300部公共汽车,加快推进澄海、潮阳、潮南和南澳公交服务与中心城区对接,“同时,加快潮阳、潮南、南澳引韩(江)供水工程建设,启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建设,力争今年汕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