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经济|社会|热图|专题|节会|人事变动|地方企业|文化 •  旅游|
  各地: 安徽 北京 重庆 大连 福建 广东 广西 海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辽宁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深圳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中国在线>经济
月饼税、加名税,是不是伪命题
2011-09-01 08:37:26      来源:人民日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好友 分享按钮

月饼税

8月30日,福建省地税局向媒体表示,对月饼征个税早已有之,不缴者将被罚。

而上海税务部门则表示,对月饼征收个税采取人性化操作,企事业单位不申报职工月饼收入,税务部门将不予深究。

这个中秋赶上个税新政,到底要不要交月饼税,各地说法不一,公众一头雾水。就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一问:月饼征税,冒出新税种?

实物也要缴个税,月饼税不是新税种

月饼税是个新增的税种吗?有法律依据吗?

刘剑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长期从事财税法研究。他认为,“所谓‘月饼税’,只是一种民间说法。从本质上说,它属于个税征收范围中的工薪所得,并非新增税种。”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个人所得税的核心为‘所得’,发月饼当然应该缴个税。”刘剑文认为。

所得实物怎么缴税?根据个税条例,刘剑文解释道: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卫东律师表示,我国税法中没有“月饼税”这个税种。9月1日即将施行的个税新政,也并没有进行修订。从报道来看,实际上是将单位发月饼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这么操作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月饼年年发,为什么以前很少听说月饼税呢?

对此,刘剑文表示,其实,对作为福利发放的月饼征税,并非新事物。只是由于实物征税领域逃税现象比较严重,所以没有引起如此广泛的反响。

他认为,对实物福利严格征税,将真正实现税收公平。现实中,有些单位通过发放实物进行避税,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今后,严格征管是大的趋势。

 二问:重复征税,传言属实吗?

月饼所附税种不同,不是重复征税

有媒体报道,虽然将单位发放给员工的月饼作为实物所得征收个税并无不妥,但是以什么数额为基数进行征税却存有疑问。

以一盒价格为300元的月饼为例,售价中至少应当包括17%的增值税和一定数额的营业税。也就是说,对于需要将月饼折算为收入的员工来说,他在获取这项实物收入时,已经被商家“转嫁”承担了商品的税款。按照月饼含税价进行征税,让一些媒体和公众质疑,月饼征税可能涉嫌重复征税。

刘剑文认为,对个人所得的月饼征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并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他说,不同环节有不同的纳税主体。在月饼的生产经销环节和个人工薪方面,按照目前的税法,都需要征税,不存在直接税的重复问题。

“我们这里讨论的‘月饼税’问题中的‘月饼’,并不是从月饼生产或销售的角度而言的,而是指发放给个人的、以实物形态表现出来的个人所得。如果这样想会比较容易理解:中秋节前,发放月饼,和发放相当价值的人民币,本质是一样的。”刘剑文说。

作为法律工作者,郭卫东认为,“所谓重复征税,是对同一行为征收两次或两次以上同税种的税。”

他表示,在个税实际征收中,也不能完全排除重复征税。“比如,境内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在境外会被征收个税,而在境内也会有被再次征收个税的可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新闻热搜
 
商讯
专题
马继忠从艺五十年山水画展
>> 详细

各地新闻
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伟大觉醒,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愿望、勇敢开辟建设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决心。>> 详细
点击排行
  专家称房产加名税数额巨大 必然引起百姓反感
多个省份任命代省长 均具跨省或跨领域工作履历
 
视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