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谐音“要爱要爱要爱”,许多新人选择2012年12月12日进行婚姻登记。资料图
自从有了网络,网民的节日便多了起来,卖萌节、纯2节、萝莉节等层出不穷,今天我们又迎来一个特别的节日——“要爱”日。
因谐音“要爱要爱”,12月12日又被网友称为“要爱日”、“要2日”。今年是2012年,三个“12”正好连着,加上末日谣言的“催化”,“要爱日”显得更为特别,这一天新人忙婚登,网友要耍2,电商也趁机促销,正所谓“世上本没有节,过得人多了,也就有了节。”
“要爱”日,新人扎堆婚登,单身忙告白
2012年12月12日,谐音“要爱要爱要爱”,被网友赋予“告别单身,一起进入‘2’人世界”的美好意义,因此成为新人扎堆婚登的好日子。据报道,重庆、杭州、南宁等各地婚登预约火爆。更有杭州网友吐槽:女友非得在“双12”登记结婚,否则就以“不结婚”,可见这个日子的受欢迎程度。
要爱日,又被称为“世纪示爱日”。有网友指出,“错过了象征着长长久久的2009年9月9日、寓意十全十美的2010年10月10日、象征一心一意的2011年11月11日,一定不能错过谐音两人要爱要爱要爱的2012年12月12日。”因此,这一天,也成为众多网友心目中的“好日子”,不少网友公开表示,要在这一天鼓起勇气向心爱的人表白。
爱情是永恒的话题,人人向往爱情,也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然而,如今网络上的表白日、示爱日层出不穷,网友围观凑热闹,并不一定代表这些所谓的“吉日”能庇佑爱情。有报道称,此前2008年8月8日、2009年9月9日等这些“好日子”登记结婚的夫妻,已有相当一部分人离婚。因此中新网生活频道特地提醒,结婚有风险,婚登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