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就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了详尽介绍。
据了解,今年9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规划”),上轮《规划》规划期限为1997年至2010年,规划期已满。
朱亚福局长表示,上轮规划的实施,在长春市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轮《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协调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实现长春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巩固和发展商品粮基地的地位和作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保障和支撑能力。
据了解,本轮《规划》范围包括长春市市辖5个城区(南关区、宽城区、朝阳区、二道区、绿园区)和5个县(市) 区(双阳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总面积20604平方公里。(记者 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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