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日前发布公告,经考核、公示、审定,常州市被授予“国家生态市”称号。同时,溧阳市也荣列“国家生态市(县、区)”榜单。这是常州市继2004年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以来,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域获得的又一项殊荣——建成国家生态市。
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体系十分完善,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等方面都有详细考核。其中,经济发展方面包括了第三产业占GDP比例、单位GDP能耗等多个指标;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包括了森林覆盖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等指标;城市化水平、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等,也被列入社会进步方面的考核指标。
据了解,国家生态市至高荣誉来之不易。自2004年,常州市开始筹备创建国家生态市,2006年,市人大通过了创建国家生态市的规划方案,同年召开创建国家生态市动员大会。2010年,常州市通过国家生态市省级考核;2011年,常州市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建设考核验收,再经过认真仔细的对标整改和公示审定后,最终收获了“国家生态市”这份沉甸甸的荣誉。
目前,常州市在建成国家生态市的基础上,正着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市委、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1-2020年)》方案,将从生态产业、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五个方面着手,构建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为建设“美丽常州”而奋斗。 (通讯员 陈嫦青 杨可可)
实习编辑:李怡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