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口年龄构成
60至69周岁494.8万人 占59.1%
70至79周岁236.0万人 占28.2%
80至89周岁96.3万人 占11.5%
90至99周岁10.1万人 占1.2%
100周岁及以上1637人 占0.02%
失能、半失能老人117万人
健康老人375.7万人 占44.9%
患病老人461.6万人 占55.1%
我省全面统筹应对老龄化
养老保障
到2014年末,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008元。
养老服务机构
2014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679家,养老床位总数21.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5.7张。
居家养老
2014年末,全省共有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59个,床位1501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947个,床位8170张;农村互助幸福院1899个,床位7381张。
权益保障
2014年,全省10万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高龄津贴。朝阳等部分市、县(区)实现了高龄津贴普惠发放。
2014年,全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并为万余名困难老年人免费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全年全省参保老人达92.8万人,参保赔付率近60%,赔付金额700余万元。
今年,我省将“为全省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免费为8.5万名城乡特困老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列入了重点民生工程。
同时,今年我省还将做好全国“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