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运营的校车要进行重新审批
沈阳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校车1347台,接送学生94974人,这部分车是有审批手续的。接送学前幼儿和城区学生的车辆2014台,其中接送幼儿的1027台、接送中小学生的987台,这些车辆还没在当地公安、交通和校车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而且车型混杂、车况较差,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城市运营的校车要进行重新审批。
校车行驶证上将签注核载人数
经过各区政府部门审查合格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校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黑校车”一方面要靠政府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要全社会提高安全乘坐校车意识。通过对《办法》的宣传,使广大师生熟知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内容及乘坐校车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拒绝和远离“黑校车”,从源头上严把校车准入关。
幼儿园校车与中小学校车将有所区别
《办法》出台前,沈阳市校车仅限于接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办法》颁发后,纳入管理的校车将由三部分构成:
一是接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二是接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三是接送全市学前幼儿的车辆。由于幼儿和小学生身体指标不同,接送幼儿的校车和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车标准有所区别,比如在座椅的高度、每辆车配备的监护人数等方面都有所差别。
幼儿园校车达标有两年过渡期
虽然上千辆校车审批要有个过程,但在审批完成前校车仍然正常运营。在幼儿园校车方面沈阳也做了充分考虑,因为有的一个幼儿园校车就有100多台,要完全达标,短期内更换,经济条件不允许。《办法》给了幼儿园校车两年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