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2月12日电 (刘浏通讯员王传涛)12月11日上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三台县公开审理了一起抢劫、故意杀人碎尸案。
据绵阳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5月7日上午,被告人易某、古某、蔡某共谋以诱骗的方式,将三台县某置业公司老板周某(女)绑架至易某三台乐安镇老家。从周某身上劫取数千元现金,并威逼周某说出了随身银行卡密码。当天,易某等人驾车到县城邮政银行ATM机上取走款项20000元。为灭口,三人将周某残忍杀害,并将尸体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绞肉机、斧头、菜刀等作案工具,粉碎成肉酱、碎骨。随后,将头颅、碎骨、内脏等埋入新坟,作案工具等抛入三台凯江河、天马拱桥河中。次日,三被告人潜逃至成都,再次从银行ATM机上取走款项20000元。5月19至20日三被告人先后在三台县、都江堰市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依据《刑法》,被告人易某、古某、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为灭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绵阳检察系统各区县公诉人观摩了庭审,书记员进行了现场考核,部分群众到庭进行了旁听。通过公开审理,进一步增加了法院司法公开透明度,震慑了犯罪。
经过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