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试点镇:胶州市李哥庄镇 平度市南村镇 莱西市姜山镇 即墨市蓝村镇 黄岛区泊里镇
量化指标:到2016年,试点小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万元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0%以上,同时建立起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行政管理机制
我市小城市培育试点正式启动,首批试点选在胶州市李哥庄镇、平度市南村镇、莱西市姜山镇、即墨市蓝村镇和黄岛区泊里镇。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青岛市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按照计划,到2016年,上述5个试点小城市建成区面积将达到10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年地方财政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万元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0%以上,同时建立起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行政管理机制。
会议要求,在培育过程中,要注重规划引领,拓展小城市发展空间。按照彰显特色、集聚发展的要求,完善城市设计,科学编制小城市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风貌景观等专项规划。规划要体现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和青岛特色。2013年9月底前完成试点小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底前完成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以提升小城市功能为目标,加强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供气、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与发展环境。完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等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区市、镇、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有机衔接,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
在产业发展上,小城市建设将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支持现有产业园区进位升级,每个小城市试点镇有1个市级以上产业园区。青岛市及相关区市招商平台引进的项目,以及中心城区制造业转移项目,要优先向小城市试点镇布局。
为了加快聚集小城市人口,推进农民市民化,我市创新户籍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低门槛落户、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农民进城激励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到小城市试点镇落户。大力推进小城市试点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启动镇域村庄整体向驻地搬迁试点,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市集中。
据了解,为了促进与小城市建设配套,我市还将实施扩权强镇改革,完善小城市机构设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委托、界定、授权、代办等方式赋予小城市试点镇县市(区)级行政审批、监督服务事项管理权限。
副市长王建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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