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青岛保监局举行联合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签约和“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
据了解,保险纠纷诉调联动机制的原则是:“合法、自愿、公平、高效”,具体包括诉前联动、诉中联动、调解确认、全面及时履行等。该机制充分尊重保险纠纷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和选择权,可调可诉,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诉累,还充分发挥保险监管机构及保险行业协会的专业化优势,可以使当事人较快得到保险赔付。“青岛市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了新的纠纷解决渠道,对于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保险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近年来,青岛全市法院积极化解保险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2011-2013年,青岛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保险纠纷案件1406件,调撤率达47%,结案标的额6.3亿元,收案数量和标的额逐年递增。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将青岛确立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试点地区。
前期,青岛市中院与青岛保监局进行了周密沟通与协商,就诉调对接机制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通过设立在市保险行业协会的青岛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试运行。该中心自2012年3月15日试运行以来,接受当事人调解申请111件,决定调解93件,达成调解协议93件,调解成功率100%,调解履行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