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6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上海市近日出台了《实施意见》,颁发若干“新政”。
据上海市科技委员会主任寿子琪介绍,上海出台的《实施意见》紧紧抓住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这一核心机制,紧紧抓住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关键路径,紧紧抓住调整优化政府科技管理这一制度保障,紧紧抓住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这一重要发力点,紧紧抓住市级科技重大专项这一引领型任务。
针对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功能缺失的现状,上海将组建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发挥其在战略规划、组织协调、联合研发、成果转化和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聚焦产业共性技术以及产业链缺失环节、关键环节的技术需求,建设创新平台,构建多层次创新网络,促进全市共性技术研发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能级提升。
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方面,上海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兼薪,规定高校可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骨干教师到企业工作的,可保留其人事聘用关系和编制。
围绕世界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趋势,聚焦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上海还将启动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市级重大科技专项。
根据《实施意见》,到“十二五”期末,上海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将分别达到3.3%左右和1.8%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将分别达到15%左右和25%;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将达到123人,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授权量将达到6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