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3日案发,到昨日宣判,西安醉驾入刑第一案仅6个工作日,就经过了公检法三道程序;而公诉、立案、宣判更是一天内完成。相信很多读者对本案如此神速的进展都感到好奇,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办案人员。
据此案公诉人李鲲鹏及主审法官杨阳解释,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为了及时警示部分人对酒驾、醉驾的侥幸心理,当案件还在公安机关时,检察机关就已关注了进展状况,案件一经移送,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快审、快诉程序。而昨日,当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则启动快立、快审、快判程序,使本案得以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庭宣判,以醉酒驾车的危害性,最大限度借此案告诫大家,减少同类隐患。
律师解读
多个因素影响案件量刑
根据新法规定,危险驾驶罪主要有两类情形:一是醉驾,二是飙车。犯危险驾驶罪处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对此,陕西耿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耿民作出解读。耿律师说,新法给出了一个宽泛的量刑幅度,落实到每一件具体案子,判处几个月拘役、处多少罚金,将由法官根据不同案情综合考量后作出决定,这些考量因素包括:情节恶劣程度、引发后果严重程度、认罪态度好坏、是否积极赔偿、是否有前科等。
市民声音
第一案是警钟 让新法深入人心
案发、刑拘、批捕、起诉、开庭……连续几天,有关“西安醉驾入刑第一人”、“西安醉驾入刑第一案”的报道频繁见诸各媒体,醉驾入刑成为大家关注话题。西安醉驾入刑第一案也给每位驾驶人敲响警钟。
昨日下午,在翠华路,记者向路边群众询问是否知道醉驾入刑的新法后,和同伴刚停好车的驾驶人史先生说,作为司机,驾车时不仅担负着自己的人身安全,也担负着车上乘客、其他车辆司机和乘客、路上行人的安全,酒后驾车是一种置自己生命与他人生命于不顾的危险行为,一定不能有。
有十几年驾龄的朱先生表示,自己通过报道,对这起案件有所了解,认为这起案件的快办,是一记警钟,让醉驾入刑的概念快速深入人心。
“喝酒不要开车,开车不能喝酒”
对话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