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政府网站挂出的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名单,大部分为公职人员。
申报者近9成是公职人员
蓝某,广电局,申报家庭年收入7200元;郭某,邮政局,申报年收入7560元;黄某,县委办,申报家庭年收入14704元;孔某,县委组织部,申报家庭年收入15000元;温某,国土局,申报家庭年收入12800元……
近日,福建省上杭县政府网站挂出的2010年申购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名单,因近9成是公职人员,引来许多网友质疑。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公示名单中,还有不少是当地副科级干部,而且存在同一个名字重复出现等乱象。
公职人员收入确实很低?
记者在上杭县政府网站上看到,2010年10月8日上杭县政府印发的《利民小区保障性住房配售(租)工作实施方案》称,已竣工的利民小区有108套经济适用房,每套面积约76.5平方米,申请经适房家庭人均收入须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以户口簿为准)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也就是低于8477元(以2009年统计部门统计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29元计算,即14129元×60%=8477.4元)。
从公示名单来看,符合此次申购经适房准入条件的家庭有1568户,其中与县委办、国土局、各乡镇政府等党政机关有关的为500多户,工作单位在学校的有800户左右,而申购名单里的非公职人员仅186人。在公示名单中,所有人的初审意见都是“基本符合”。
1月15日,上杭县政府网站发布了《上杭县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有关情况说明》,说明中强调:“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均面向我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公开申购,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城市居民,凡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购买准入条件,均可申购。”
“现在,名单公示已经完成,只有两户被举报,县里进行的调查显示,举报情况属实,已经把他们取消了。”1月14日,上杭县住房保障办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其中一个是因为收入不符,一个已经有商品房。至于被取消资格的是哪两户,他表示不方便透露。
“收入难道是指基本工资?难道公职人员比老百姓还穷?”有网友质疑。对此,该人士说,收入是指所有的可支配收入,是以2009年的收入为依据的,“他们是刚出来工作的,收入较低”。记者问,福建现在不是推行了公务员阳光工资吗?他说,这是今年刚实行的,原来“我们这里(收入)很低”。
上杭县某乡镇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是事业编制的,每个月工资1000多元,公务员要多很多,具体多少,我也不清楚。”一名群众则表示,自己了解到的上杭公务员工资水平大概为“见习科员工资2012元,科员2400元,副科3000元左右”。
记者在2009年9月制定的《上杭县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中看到,上杭县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规范后的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1461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人均1176元、县府核拨的农村教师补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我县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