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全部复核申报人情况
上杭县申购经济适用房符合条件人员公示名单中还有申报人重复的现象。记者在公示名单中发现,除了221号,临江镇党委副书记黄某的名字同时出现在237号位置,工作单位为临城镇政府,核定家庭人口、申报年收入均与221号一样。记者致电临城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应该找临江镇,我们这里没有这个人。”
旧县乡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申报单位为旧县乡政府的15个人中,483号范某、487号李某,都“没听过”。
申报人或为副科级干部,或重复出现,或连单位同事都不认识,经济适用房申报资格的审核究竟经过何种程序?是否经过深入调查?为何会漏洞频出?
对此,上杭县住房保障办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称,申报经济适用房,“我们有程序。居民的是居委会受理和公示,然后报送到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再报到县里领导小组,受理和进行公示;单位员工的则是员工申请,单位受理和公示,再送到主管单位受理和公示,再送到县里领导小组受理和公示,都是三级公示。”
记者问:“汇总到县里之后,有没有对所有申购人的资质进行复核?”
该人士说:“县里领导小组会召开会议,公示的人数很多,我们就抽样,对一部分进行核实,一个一个去核实有困难。”他表示,住房保障办才两三个人,主要操作还是依靠各单位,单位对自己的员工情况比较熟悉。
《上杭县利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有关情况说明》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各乡(镇)政府、各县直单位审核、公示,上报县住房保障办的为1702户,经县住房保障办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有134户,基本符合的为1568户;住房保障办对1568户进行了第一轮公示,公示后有两户被投诉,经调查,投诉属实,取消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6户主动退出,初审基本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有1560户。
《说明》还表示:“在第一轮审核公示基础上,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对该1560户的家庭收入现状、住房状况、家庭人口情况进行第二次复核和第二轮公示。”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