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贾平凹、刘心武等作家联名发表了《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称百度文库在没用支付版权费的情况下,免费提供文档作品下载服务的行为,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了伤害。一时间,引来议论纷纷。
3月22日,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表示,支持作家的联名维权行为,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不管大小,版权局都将坚决查处。
随着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网络免费盛宴,是否将终结?如何平衡网民的免费意识与版权意识?多方人士各抒己见。
“下载是拓展视野常用手段”网络培养了免费意识
百度文库事件中,“网络避风港原则”的适用争议,成了焦点。该原则指的是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有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王志成表示,百度的做法并不适用于该原则。因为,从百度文库页面上来看,其对搜索和链接结果进行了编辑、修改和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站一旦采取了这些行为,就不能适用于“避风港原则”。
无独有偶。在影音视频领域,一直以“分享互联网”为宗旨的电驴网,因其内容全免费下载,给网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使自己成为了侵权的重灾区。去年10月,该网因为发布《叶问2》的下载推荐,被权利人告到法院,并索赔1200万元。今年初,电驴关闭了下载功能。这在一些经济收入不高的网友,或完全没有收入的大学生群体中反响强烈。他们是免费下载最忠实的拥护者,也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感。他们没有钱经常去看一场70元的电影,也没有机会接触到最新的西方音乐。一位大学生网民就说,下载是他和同学拓展视野掌握知识的常用手段。
喜爱到网络下载电影的网友担心,电驴会像伊甸园、CHD联盟、BTChina一样被关闭,不过电驴的创始人黄一孟表示,这次只是调整并非关站。
2009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颁布的通知规定,对于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据介绍,目前国内拿到许可证的单位共500多家。一些与电驴类似的公司如土豆网、优酷网转型比较成功、甚至上市,但大量的公司处于转型阵痛之中。
沃华传媒网总编辑黄华说,随着电脑的普及、相关技术的完备,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生活网络化。他们乐于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特别是一些免费服务,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网民们都被培养起一种很强的“免费意识”。
“谁使用谁付费是基本法则”网络下载规范化是趋势
针对因知识产权保护关闭影音下载,一些网民也表示理解。搜狐网友“小蜂”说,他也是一个多年的电驴粉丝,这次忽然关闭,生活里好像缺了点什么。但他同时觉得,万事不能只为了自己方便。电驴网友Libo79929说,如果电驴能开通付费下载频道,他将第一个支持。
黄华说,中国人习惯了在互联网上不花钱。当前关于免费还是付费的讨论,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之路上迈出的又一步。对于经常免费下载网络资源的网民来说,总是需要一个强制的过程,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
“电驴关闭部分下载功能,百度文库遭遇恶评,这些都是网络行业内影响力很大的事件。”黄华表示,“我们觉得再正常不过了。网络下载走向合法化,短期可能会有一些人不理解,但长期而言,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是有益的,谁使用,谁付费,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市场法则。”
媒体人、博联社总裁马晓霖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是大势所趋,这不仅是国际规则的要求,也是民族产业发展的要求。如果大家都去追逐盗版,一味享用别人的劳动成果,自己不去钻研,就会形成商业上巨大的不公平,损害技术先进者的利益。由此还会形成一种惰性,不会再有创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付费应该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一个网络产品上线初期可能是免费的,但它也有其商业追求,是有成本的。所以,一味取、一味予都是不可能的。虽然MSN、QQ和很多网络产品都是免费的,但随之而来的增值服务是收费的。
王志成说,每个网络企业都应该依法经营,维护好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这样,企业才会有好的发展。如果说我们的互联网经历了一个从蒙昧混乱走向文明秩序的过程,那现在就到了一个关键的时刻,我们必须适应国际规则,关注知识产权,保护所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有偿地使用产品和服务,应该成为我们大家都遵守的习惯。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邓京荆